2018年,赤峰仲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时代,着眼新发展,同舟共济,开拓进取,取得了多项前所未有的工作成绩、发生了多件承前启后的喜人事件。
三届仲裁圆满换届。根据赤峰仲裁人的殷切希望,回应第三届仲裁委员和仲裁员的热切期待,顺利圆满地实现了第三届赤峰仲裁委员会的转换。新一届赤峰仲裁委员会既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组建的特点,又严格保持了行业翘楚、社会组织的性质。
金融仲裁组会建院。金融仲裁院及理事会顺利组建,成立大会成功召开,赤峰金融仲裁院如期揭牌。赤峰金融仲裁院的成立,成为赤峰地区非诉讼解决金融纠纷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
仲裁中心建设开局良好。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元宝山区、宁城县五个旗县所在地仲裁中心的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初见成效,仲裁工作稳步开展。这些仲裁中心的良好开局和稳健起步成为赤峰仲裁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基础。
仲裁队伍能力提高。按照“德才兼备、行业精英”的标准,通过严谨周密的工作,重新选聘了仲裁员,开展了仲裁员培训。加强了仲裁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强化了秘书处和仲裁队伍的管理。整个仲裁队伍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加强学习的主动性、做好工作的能动性进一步增强。广大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钻研仲裁业务,主动做好仲裁工作。所有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普遍做到了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无违规违纪、无错裁案件。案件当事人对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满意率显著提升。整个仲裁队伍的不懈努力成为赤峰仲裁卓越发展的源生性内在动力。
外在环境更加优越。赤峰仲裁的换届筹备、换届会议召开、仲裁委员聘任、仲裁案件执行等诸多事项都得到了赤峰市委、市政府、司法机关、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宝贵支持。良好的外在环境成为赤峰仲裁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外在条件。
仲裁规则修订出台。抓住赤峰仲裁换届的契机,吸收广大仲裁员的真知灼见,依靠全体仲裁委员的集体智慧,重新修订了《赤峰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赤峰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修订坚持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继承,也有创新,成为第四届赤峰仲裁委员会的立会之本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基石。同时修订了《仲裁员守则》《专家咨询委员会议事规则》《仲裁中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仲裁业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成为仲裁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首裁金融案件突破八十。从金融仲裁院成立到年底的半年多时间,共处理金融纠纷82件,标的金额5070万元。这些金融仲裁案件的成功办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了金融业的稳定发展,也成为金融仲裁院成立正确性、及时性以及金融仲裁院工作成效开拓性的最好诠释。
案件标的首超八亿。全年受理仲裁案件245件,同比增长69%;标的额突破八亿大关,达到86309万元,同比增长169%。案件涉及建设工程、金融、房地产、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股权转让、土地交易、保险、农业生产经营、交通事故赔偿等各个领域,受案范围进一步扩大。坚持高标准、高效率办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仲裁受案的显著增长和办案质量的持续提高成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同时成为第四届赤峰仲裁继往开来的重要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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