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治、灵活简便。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将纠纷提交仲裁的自由;可以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可以选择开庭审理方式。
专家断案、一裁终局。仲裁员均为各专业领域的知名人士、权威专家,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能保证仲裁的质量和结果的公正。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保守秘密,仲裁不公开进行。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案件,如双方当事人协议公开,也可以公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商业信誉。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国际上广泛承认与执行。赤峰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和解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的仲裁裁决,还可在《纽约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得到普遍承认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