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红山映碧池,茅亭望断柳丝丝,临风莫问秋消息,雁不思归花落迟。”这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盛赞赤峰的优美诗句。
赤峰,一座红色的城市。赤峰仲裁就是在这片红色的沃土上从无到有、开枝散叶、发展壮大的。
1996年9月5日,赤峰市人民政府组建了赤峰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218人,为自治区最早建立的四家民商事仲裁机构之一。目前已历四届。28年来,赤仲人秉持“仲在公心、裁于法度”的理念,一任接着一任干,不断开辟赤仲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境界。2023年共受理仲裁案件447件,标的额19.11亿元。
坚守对党的“赤胆忠心”。坚持党对仲裁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仲裁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仲裁事业发展方向不偏、蹄疾步稳。
保持对事业的“赤诚热爱”。贯彻“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始终把提高办案质量放在首位,严把仲裁员选聘关、履职关、监督关和案件受理关、程序关、仲裁关,连续8年保持案件裁决人民法院“零”撤销。
永葆对人民的“赤子情怀”。牢固树立仲裁为民的发展思想,发挥仲裁职能作用,在旗县设立仲裁中心,在乡镇设立仲裁联络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为市场主体、仲裁员和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仲裁法律服务,打造有温度的仲裁机构。
自成立以来,赤仲共化解民商事纠纷6000余件,保障当事人经济利益70亿元,为建设“六个赤峰”贡献了仲裁力量。
(本文转自“内蒙古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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