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赤峰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条件
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业务能力;
(四)满足学历、年龄相关要求(见招聘岗位条件);
(五)户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地域不限。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应聘者不得报考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形成回避的岗位;
6.与原工作单位有合同纠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1.公开招聘仲裁秘书2人,计算机网络运维1人。
2.仲裁秘书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维修要求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或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赤峰仲裁委员会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二楼206室。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4月28日之间9:00-12:00;14:30—17:30。
(3)应聘人员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在赤峰仲裁委员会官网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书。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校毕业后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工作简历作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准确填写)。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7)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联系不到本人,视为自动放弃对应程序资格。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由赤峰仲裁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初审通过;对初审未通过的,在资格初审意见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初审意见修改信息,在报名期间内重新提交。
(三)面试
此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岗位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答题,面试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1.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结合执业道德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3.考察合格的,指定体检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已聘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此次公示只对办理聘用手续有效,赤峰仲裁委员会保留长期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追究责任的权力)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予以聘用。赤峰仲裁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期12个月。薪酬按赤峰仲裁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执行,提供“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试用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无绩效薪酬,试用期满合格后发放全额薪酬。
五、其他
(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二)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三)审核、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由赤峰仲裁委员会按照公开招聘要求制定,并在赤峰仲裁委员会官网上发布或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并及时联系查询。
(四)本公告由赤峰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6 - 8369303转8005
附件:2023 年赤峰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赤峰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